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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烨虞冰《临时标记ABO》小说介绍
游烨虞冰《临时标记ABO》_临时标记ABO

游烨虞冰《临时标记ABO》

不言诉

小说主角: 游烨 虞冰 纪阳 湛明 梁安耀 游瑾 游文星 索琳娜 游明 薛浩宇

相关标签: 联姻 HE 人妻 非典 腐女 alpha omega 结婚 告白 变成

最后更新:2023/4/28 0:00:00

最新章节:游烨虞冰《临时标记ABO》最新章节 第112章 2023-04-28

小说简介:结婚两年他只得到了后颈上血淋淋的临时标记虞冰×游烨(非典型AO)1v1HE,日更3000。游烨在二十五岁生日那天,因罕见二次分化从Alpha变成了Omega,信息素变异成特殊型号S527。只能被匹配度百分百的Alpha标记,否则将有生命危险。而系统给出的最终人选,却是未曾来得及告白便已决裂…

内容摘要:临时标记ABO作者:不言诉文案:结婚两年他只得到了后颈上血淋淋的临时标记虞冰游烨(非典型AO)1v1HE,日更3000。游烨在二十五岁生日那天,因罕见二次分化从Alpha变成了Omega,信息素变异成特殊型号S527。只能被匹配度百分百的Alpha标记,否则将有生命危险。而系统给出的最终人选,却是未曾来得及告白便已决裂的初恋兼竹马虞冰虞冰向来不相信信息素匹配可以决定感情的关系,奈何家中生变,游氏抛出联姻的橄榄枝,他被家族“卖”给了游烨。而在这桩长达两年的婚姻里,游烨得到的,只有后颈上血淋淋的“临时标记”。强扭的瓜不甜之先婚后爱带球跑追妻火葬场一条龙服务。有白月光出没,无拥抱以上亲密举动。别扭冰山人妻迟钝(渣?)攻风流潇洒美强惨受,年下强强生子,私设雷点众多gǒu血乱撒,慎入。第1章湛明是第三次低头看表了。距离约定时间已经过去了足足十几分钟,在场的人已经开始不耐烦游家的赌场才新开张没几天,总会遇上那么些三三两两过来玩的少爷权贵,一个顶一个的暴脾气,他谁也不敢得罪,只好打电话给少主求援明明对方说好了半小时就到,结果电话一挂居然再联系不上了,这可把湛旭急得额头冒汗,眼见场面愈发不可收拾,他只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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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烨虞冰《临时标记ABO》书评精选
匿名书友
写的不错,只是一大堆香港电影桥段让人看的很尬啊,除掉这个缺点是好书
看到主角徒弟用法术带200人抵抗十万骑兵时弃了,主角前面一直强调不愿意用法术干涉凡人征战,然后教立志当将军的徒弟如何用法术打仗,这种改变根本设定的写法无法接受
匿名书友
有点白。
联合皇帝坑摄政王,这事儿还没开始呢,太后都知道了。三个人知道的秘密就不算是秘密了。太后肯定不会是自己跑去查啊,中间经手的人不知道多少。当初康熙坑鳌拜之后,孝庄太后都大吃一惊,这边皇帝倒好,还没开始呢,那么多人知道了,这个摄政王要是倒在这么一个小阴谋下,那也太蠢了。
匿名书友
说实话不太喜欢这小说。没写到我的点上。但起点书评戾气太大了。各种都是现实生活里一天三碰瓷。两天五诈骗的老哥发言。我看看窗外。嗯。和我不在一个世界。最后说一句这种为自己善良买单的。我见过不止一个。感谢他们
匿名书友
干粮吧,不论设定还是剧情其实都有不少问题,书荒可看。
匿名书友
太暴力了。。。。。。。。
匿名书友
评论来自@混沌骑士 :
大杂烩的宋朝,穿越成了一名真太监,心狠手辣阴毒诡秘,比较不错的一个太监写了出来,而且没有让人恶心的感觉,意外的不错
匿名书友
春风新书,文笔较之前有很大的提升,书名原叫笔御人间,设定类似于聊斋,主角作为一个土著没有金手指,所以性格是成长的,有点慢热,作者应该是想要漫改,一些细节描写的很棒,慢慢品读感觉很好
匿名书友
最奇怪的是系统招出来的太监,主角明知道不能控制,还不停的花费点数招出来给主角添堵,这智商,脑残都不足以形容。
匿名书友
我知道作者是想讲个很传统的有点古典诗意的故事,但是讲的并不好听啊
匿名书友
你们没发现评分的形状很邪恶吗?
匿名书友
这是什么逻辑?也就能当童话读读
匿名书友
这得多二,才敢鼓动皇帝让忠臣去死于阴谋?忠臣都说牺牲就牺牲,你这阉臣还有个好?但凡太监混的好的,皇帝都是比较念旧情的人,你把皇帝教的心狠手辣,后面是要死的节奏啊。是皇帝就没几个不想当明君的,这么大的污点,等登基了,一定是要弄死主角才行啊。皇帝自己玩阴谋可以,主角玩阴谋也可以,主角教皇帝玩阴谋,这绝对是要被灭口的啊,人家韦小宝混的好,就是不逞强,不显的自己比皇帝强。你是太监,不是诸葛亮,人家没有尊重你的理由。
匿名书友
最近聊斋风格的我很是看到几本好书,这本是其中的佼佼者,追读至更新,甚合我心。这个作者之前写的厂公也不错。
缺点在于主角的人设始终让人觉得有些空中楼阁的味道,雾里看花,文风平淡,写日常是优点,但写剧情就有点像白开水。
属于那种看得下去,弃了也不心疼的类型,一言以蔽之,不抓人。
匿名书友
加入积年老马贼群,三人合伙做了首领,又杀了几个手下。就领着一百多马贼以半数伤亡的代价,拼掉五百出来打草谷的匈奴,还能俘虏两百多。主角张口呼来一群狼就能如使臂指,狼群混在马贼中不会惊了自己人的马,还拼命攻击匈奴。
匿名书友
书中有段情节。一整个罗马军团追杀一伙逃犯,追杀到了雁门关外。。。。
上万公里的远征,穿过好多国家,后勤大概用的空间戒指、、、、
匿名书友
写得不行,因为很简单啊,如果那些胡人什么都杀,那么主角的人怎么加人?在草原上,你如果没有金手指,那么只能按草原的规矩来办吧。
匿名书友
唉,我都不知道这样的主角穿越回去有什么意义?住的是山洞,补给全靠抢。不种田,不攀科技树,不发展商业,没有根据地,就凭着那几百山贼烧杀抢掠。动不动就以一敌十地去跟胡虏拼命,还都能大获全胜。这种人,如果没有作者这个金大腿,根本活不过50章。
匿名书友
小众书,三国文其实不太好写,其实同人文都不太好写,原因就是原著太深入人心,你写的再好也不过是拾人牙慧。不过白狼公孙这个故事讲的倒是不错,可能跟本人比较玩三国志11有关,感觉上就像随便建了个自定义人物开最高难度选了块最难的洲开局一样。文笔人物故事性都尚可,但是能看出来,作者写完上个故事,是在仓促间写开的这本书,准备不足。而且还欠那么一点火候。不过看得出来作者是在认真写,边写边补习,挺好,那就好好写吧。

ps:已完结,番外写的很有趣,作者感言看得出来想法不小,并且有执行力。另外希望作者改改文笔方面的一些小毛病和小习惯,相信成绩会更好。祝下一部大火。
匿名书友
10年前发还行,现在则鸡肋了。
匿名书友
都是姓公孙的,《覆汉》为什么就那么好看